互联网用视频直播奥运赛事,即将成为现实。作为中国互联网中的“门户网站”之一,搜狐花了多少钱成为2008年奥运赞助商,如今仍然是一个秘密。但是,其凭借赞助商身份获得的奥运视频直播权,已经被新浪、网易和腾讯“复制”。
新浪、网易、腾讯在从央视购得视频直播权之后,掩饰不住兴奋,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其打破了“某网站”的“垄断”。
四家门户网站,都是上市公司,都存在竞争关系。他们围绕奥运视频直播这一传播手段,无论是搞“垄断”还是搞联盟,目的还是吸引公众的眼球,吸引更多的点击量。
在相关各方口水交锋的时候,有一个问题被忽略,那就是,通过网络看奥运赛事直播,对于网民来说,是否真的具有吸引力。
有关调查显示,对于奥运期间的网上视频广告,90%的大型网络广告主都表示“愿意尝试但不会规模化投入”(相关报道见B03版)。这或许体现了他们对新生事物的观望;但同时,其选择也基本可以代表人们对网络平台上体育赛事传播效果的基本判断。
中国确实已经是一个“网民大国”,每天有上亿人在对着电脑屏幕。但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除了打网络游戏之外,更多是看新闻、浏览资讯。
传播迅速、内容丰富是网络传播信息的优势,也是网民选择上网看新闻的理由。但至少以目前的网络硬件来说,传播视频,尤其是赛事直播的视频,网络绝对不具备优势。可以想像,如果一个人的家里有一台电脑和一台电视,他通过网络看一场足球比赛直播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另外,相对于电视观众来说,网民还是少数。从现实状况上来讲,电脑和网络,仍然是奢侈品。可以说,拥有电脑的人几乎都有电视,而拥有电视的人,只有少数同时拥有电脑和网络。即使对于那些拥有电脑和网络的人,也不一定有能顺畅地收看赛事视频直播的网络设施。以北京为例,大多数私人用户,上网的手段还是ADSL,上网速度和上网费用,似乎都不支持大家选择网上看视频直播。
互联网无所不能,这种说法似乎并不夸张。如果政策允许,从技术上说,网站随时可以成为电视台、电台。但同时,从技术和效果上说,电脑并不能替代电视和收音机。
每一项技术的进步都值得肯定,互联网直播奥运赛事,应该也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至少在目前来说,还处在起步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网站如果过高地期望运用这一技术为财报增添好看的数据,则要小心———收获的只是噱头和泡沫。
一土(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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