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的价值就在于被收购吗?如果不是,它的盈利模式应该是怎样的?
为社交网络“正名”
从美国新闻集团收购MySpace、微软购入Facebook 1.6%的股份,到美国在线收购英国最大的社交网站Bebo,社交网络服务(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简称SNS)已经成为互联网界的最大热门话题。
然而由于社交网络属于互联网上的新生事物,人们时常把社交网络服务和交友、社区、博客等概念混淆在一起。事实上,社交网络服务的经营者并不认同“社交网络等同于交友网站、社区网站或者博客网站”的看法——因为那些网站早在Web 1.0时代或者末期就已经存在,而社交网络服务则是以人际关系为核心,包含上述全部形式的互联网服务综合体。
从社交网络的服务功能看,日记、相册、好友、社区(或群组)等已是其基本功能,社交网络的目的是通过网站经营者的有意识的引导,让用户通过互访别人的日记与相册等,最终实现社交的功能。
从社交行为看,社交网络服务是依靠人们将线下关系链搬到线上,通过与其他人的关系链交迭,从而形成更大的关系链。社交网络服务的用户主要是跟熟人之间互动,并且在这个社交平台上,有意、无意地遇到可以深聊的陌生人,从而扩大人际圈子。此后,再通过对彼此活动的关注,进一步维系人际关系。
流量如何变现
英国最大的社交网站Bebo的用户数超过4000万人,而且散布在全球各地,卖出了8.5亿美元的高价。
在中国,几大本土社交网络的用户数都已经过亿,例如腾讯的QQ空间及51.com,然而却不被投资者认为“值”这样的价格。为什么?社交网站的商业价值到底在哪?从目前看来,其主要价值仍然在于被收购吗?
社交网络由于拥有大量的用户,并具备互动特性,导致每用户所创造的浏览量远高于传统门户网站;而更可观的是,由于每个用户都在线关注其好友,导致用户平均在线时长更长。很多社交网络的用户在下课或下班后就泡在网站上,一直到快睡觉了才下线。这样的用户黏性和流量,如何才能变现?
从目前看,方法主要有三种:一、网络广告;二、开展增值服务,向用户收费;三、开展社区电子商务,从用户交易中分成。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任何社交网站都会有来自上述三种盈利方式的收益,其区别仅仅是由于各网站主要用户群体不同、导致不同方式收益比例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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