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者:为了乐趣为了正义
“赏金猎人”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都有本职工作。
网友lulujay亲身参与了 “藏羚羊假照片”、 “艳照门”等事件的搜索和讨论, “我的主要工作是用各种软件分析照片的作伪可能,当时很多人都在做重复工作,但大家还觉得很兴奋,一有进展就互相通报。比如藏羚羊的图片,一共被大家挑出五个疑点。有的是图片技术处理问题,有的是物理问题,有的是生物问题。一个人肯定看不出来,必须要很多人一起讨论,团结力量大。”
一位网站管理员表示: “每当有丑恶事件出现,网友就开始变得空前团结,人力加搜索引擎让调查的力量异常强大。”人肉搜索者Lulujay表示: “我知道有些人肉搜索是为了钱,还侵犯别人隐私。但我一分钱都没拿到过,我相信我做的是正确的事,是为了社会公正和正义,我觉得很骄傲。”
被搜索者:一不小心被“人肉”
“现在的人肉搜索早就不局限在论坛里了。”
一个曾被人肉搜索的网友说出他的经历, “在小区炒股QQ群里,一不小心说到最近买什么股票赚了,然后就感觉被盯上了。”当时整个群里几乎没什么人赚钱,他马上变成了众矢之的。
有人从QQ的用户资料里找到了他的百度博客,然后又有人从博客资料里找到他的邮箱,他马上收到各种邮件,有诅咒的,有说他骗人的,也有希望他指点的。但很快又有人排查出他的楼号和楼层。 “幸好后来没出什么事。”他表示是后一波行情救了他, “突然涨了,大家的注意力就转移了。”
研究者:如何解决后遗症
一位网络管理员建议:凡见到违规泄露网友个人信息的情况,网友可及时举报。 “现在的网站都有类似规定,但逢举报,网管就会删除相关内容。”网络隐私的立法已引起重视:四川西昌学院法学副教授王明雯在 《关于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议案》里除强调 “明确网络隐私的定义”和 “要对青少年的网络隐私予以特别保护”外,还提出“应该合理界定公众知情权与网络隐私权,到底什么东西公众有权知道,而什么东西必须被保护。”
除了侵犯隐私,人肉搜索对于被搜索者的身心健康也可能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心理专家顾恺颉认为: “被搜索者会产生强烈的恐惧感和安全感缺失,最终可能导致焦虑症或抑郁症。传播者肆意妄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应该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维权者:保护自己 找准被告人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的郭霁律师表示,目前由人肉搜索所引发的隐私侵权等问题,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得到解决: “网站分为提供内容服务和提供存储服务两种。前者包括含有小说连载、电影视频的网站,必须对内容承担责任。天涯、百度贴吧等大型网站论坛则属于提供存储服务的网站,此类网站对内容基本上无法干涉,虽然有一定网管制约,但用户说什么毕竟还是自主的。”提供存储服务的网站在法律上一般不为网友的言行承担责任,因此认为自己受到侵权的 “被搜索者”,在诉诸法律时要找准被告人。
对已经发生的 “人肉搜索”事件中的受害者,郭律师认为,他们应在现有法律条文中寻求公道:“把无辜者的各种隐私传播出去,并号召别人对其骚扰或谩骂,此类行为已构成 ‘恶意传播’。只要小心保存证据,完全可以告。” “被搜索者”由于网友干扰家庭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则可拨打110,将调查工作交警方完成,举证困难也能迎刃而解。”
【记者博客】
人肉搜索提防“正义过当”
□谢正宜
互联网科技这只 “大手”,拨动着这个E时代里许多新鲜事物不可逆地发展、前行。人肉搜索就是最好的例子。无数信息像一波狂潮顷刻卷至,难道你向着它大喝一声 “退下”,它就会似一只蔫了的吧儿狗怏怏返走?
我们无法因为一些弊端,让已经成形、壮大的 “人肉搜索”倒退回去,假装啥也没发生过,正如我们无法倒拨时间的大钟。
一切否认,一切一刀斩,皆是懦弱的粉饰太平,当它已经存在时,我们唯一能够建设性的思考,是如何把这条湍流的大河疏导至有利的田地。
说老实话,我也曾因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事情激愤不已,一度渴想加入 “人肉搜索”的大军。
然则,最终知道,正义天使与复仇天使,并不能画等号,法律名词里有 “防卫过当”这个说法,而我们,一不小心,就有可能 “正义过当”。
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蒙眼、白袍、金冠、左手提秤,右手举剑。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其所值;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
而今,我们每个人对于道德底线的认知,如果摆到那秤上,会倾斜得横看成岭侧成峰,因此就敢随便祭出尚方宝剑诛杀 “新一代陈世美”们,只怕失之草率,再加上妄顾保护青少年隐私等铁板钉钉的法律,怀有高人一等的道德优越感的我们将走上“正义过当”的歪道,复仇者成了违法者,划不来。
有些人错了,他该得到他应得的惩罚—不能少,也不必多。
从最早的汉谟拉比法典至今,只有有游戏规则的,才能够永远玩下去。
与众 “人肉”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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