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光平 北京报道
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昨日正式启动。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昨日也发出通告,公开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机构。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并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
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北京市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引导基金收益和其他社会资金。北京市将先期投入3亿元引导基金,以参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参股创投企业中引导基金出资额不超过参股创投企业实收资本的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创投企业投资于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参股创投企业投资于北京区域内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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