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大赌博案首犯获刑15年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分3批对一涉案额58亿元的网络赌博案宣判,首犯被判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万元,罚金2000万元。
其余4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缓刑、罚金等,全案罚没1.5亿多元。
法院查明,2005年11月,被告人杨旭和妻子王军纠集王旭、郭杰等人成立电脑网络赌博团伙,吸引下线投注赌球、赌六合彩。
法院认为,杨旭是团伙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王军负责提供赌资和团伙成员的工资发放。他们通过赌博网站开设赌场,逐步发展总代理商等下线,两年团伙扩充到100余人,涉赌金额达58亿元。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分3批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