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转播奥运相关视频而接到律师函
本报讯 (记者 王佳琳) 由于未经授权,国内已有20多家网站因擅自转播奥运相关视频节目而接到律师函,国家版权局还将于近日对部分侵权网站采取行动,责令其停止侵权。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国首次制止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
昨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联合下发的“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通知”。国家版权局解释称,所有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都可称为“转播”。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5月底,权利人已对20多家涉及侵权行为的网站发送了律师函,但有个别网站至今没有删除相关侵权视频。应权利人要求,国家版权局对“爆米花”等部分网站未经授权擅自转播奥运节目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于近日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据介绍,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以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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