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旭) 越来越多的网友习惯于上传自己拍摄的DV以供分享,随着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不少人有意通过在博客上上传或转发赛事视频留下美好记忆。然而,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手发布《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特别提到,在奥运会期间,即使不以盈利为目的,个人也不得在博客里发布赛事的视频,否则可能会面临侵权之诉。
私自上传奥运画面将侵权
据悉,过去的奥运会转播主要是指电视转播,而北京奥运会的转播途径还包括新媒体的转播,比如互联网和手机转播也被纳入转播形式中;虽然此次出台的方案称,网络侵权专项治理行动并不仅仅针对奥运的内容,还包含了电影、音乐、软件,但近期重点治理的对象是与规范奥运转播行为相关的各类视频网站。
以往曾有不少网友从电视台节目中截取部分画面挂在网上,这种行为就很有可能涉及侵权,如果截取的是有关奥运赛事的画面,并在网上传播,那么传播的网站和传播者本人都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个人博客未遇“网开一面”
据了解,本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除了针对一般网站外,博客、网上论坛也将包括在内。
方案显示,不仅是从电视台节目中截取部分画面挂在网上的行为、即使是网友到现场拍摄奥运赛事的DV短片也可能涉及侵权。
据悉,此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现已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主管部门目前正在搜集已发生的奥运侵权案例,并将于近日集中公布处理;记者还从我市电子商务协会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奥运会之前我市已开始加强对未经申报等各种不规范网站的清理,不少网站将被关停。
可在授权视频网看在线直播
不过,这并不影响市民通过网络关注奥运会。继上周PPS、悠视网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奥运视频直播合作伙伴,可在奥运期间同步在线直播2008北京奥运赛事后,昨日,央视宣布,搜狐也获得全程网络视频直播的准入证。而目前业内消息称,新浪和腾讯已同央视网完成了相应谈判,酷6等视频分享网站的谈判也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