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法院审判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和环节,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
广直言之路,启进善之门。网络化生存不仅是民众的生活方式,也渐为官员所适应并倚重。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笑答网民:“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而温家宝总理连续四年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谈到互联网。此前,青海省委书记强卫强调,官员要养成上网“第五习惯”,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则表示“通过网络征求意见,来得更直接、更广泛。”
诚如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指出,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深刻改变了政治生态环境,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渠道。由此审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建立网络民意表达机制的要求,既是顺应时势的明智之举,亦是将网络民意规范化的制度化努力。它给当前社会提出一个问题:如何建立网络民意表达的有效机制?说一说“尊重网民,集中民智”很容易,但官员如何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以积极开放的心态,让互联网科学地搭建一条政策与民意互动的通道,却有待研究。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人。面对这一态势,建立网络民意表达机制时不我待,鼠标也有发言权,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给了公共决策前所未有的宽广空间:决策前网络可以充分预热、反映舆情所向;决策后网络又可及时反馈,给政府最佳的修正窗口,公众期待网络民意表达机制发挥真正的效力。另外,网络之大,无奇不有,有时难免泥沙俱下,有人插科打诨,有人妖言惑众,有的东西还很黄很暴力,诸如此类,相关部门的工作,已经不能再停留在耐心细致上了,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建立起科学的甄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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