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上传奥运赛事视频、图片很危险!
奥运开打网络版权保护战
电脑报记者 朱文利 熊雯琳
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几十天,奥运版权保护战已抢先开打。
2008年6月12日,为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国家版权局宣布了2008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其中,有一项规定引人注目,即6月12日至10月15日,个人自拍的有关奥运赛事的DV、电视截屏画面被禁止上网传播,上传个人博客也属侵权行为。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民奥运期间是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上传个人拍摄奥运视频或截图?视频网站将跨越怎样的生死线?围绕奥运版权保护战,各方怎在进行怎样的博弈?
独家解读
国家版权局:
个人无权拍摄,何谈有权上传?
“为加强奥运版权保护,个人用DV机拍摄的奥运会赛事画面即使发表在个人博客上,将被视为侵权行为。”6月12日,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表示,奥运期间,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都属于侵权。违者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处以刑事处罚。
为什么个人上传DV视频或图片要被罚?
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6月18日,记者联系上了国家版权局版权处赵秀玲处长,对这一引起巨大争议的规定进行了独家解读。
赵秀玲介绍,过去的奥运会转播主要是指电视转播,而北京奥运会的转播途径还包括新媒体的转播,也就是说,互联网和手机转播也纳入奥运会转播形式中。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已授权给中央电视台,而新媒体的转播权则授权给了央视国际,而且有二次商业开发的分销权。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 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均被禁止。”赵秀玲表示,“严格意义上,包括火炬传递、为奥运加油活动等内容,在传播过程中都需要有关部门的特别授权和许可。”
按照这样规定,网友从电视台节目中截取部分有关奥运赛事的画面,并在网上传播,那么传播的网站和传播者本人都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而其中网站的责任更大。此外,据记者了解,图片、Flash等一些形式的播放也将触及违规线。
“我们这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网站的侵权行为。对于获得授权的网站,自然可以播放相关视频。”赵秀玲解释。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行动自6月12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为期4个月。目前,正处于准备阶段,对已发生的奥运侵权案例的收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将从7月1日起开始集中整治阶段。
那么,个人拍摄的奥运视频是否可以上传到央视国际获得授权的网站?
答案是,不能。“对于个人的行为,按照规定不允许拍摄,而拍摄也是侵权。就像人们上剧场看戏、看电影不能拍摄演出内容,奥运比赛与此类似。”赵秀玲表示,实际上,按照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个人没有获得奥委会授权,是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上传奥运视频的。
不过,赵秀玲表示,目前的监管措施还不会对个人实施处罚,相应的处罚主要还是针对网站的。据了解,奥运会的播放费用达数十亿美元。在2006年冬季奥运会以及2008年夏季奥运会中,奥组委向媒体收取了25亿美元的版权费用。如果非法视频网站吸引走大部分观众,未来将没有人愿意支付版权费用。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奥运赛事版权保护,央视、奥组委已运用硅谷Vobile(影视基因技术)的技术手段来检测网络上的侵权视频。Vobile从视频中选择一些符号然后在数据库中存档这些独特的数据。之后,Vobile软件程序扫描类似优酷、土豆这样的视频网站,查看是否有数据库中的视频片段出现。据称,即使非法视频仅播放几秒钟,这一技术也可查询到。
据了解,央视国际所播发的每一段北京2008奥运会视频都将以一个独立标识符输入Vobile数据库。当视频文件在本地或通过网络播放时,Vobile客户端软件能够为其动态计算影视基因,并通过网络查询数据库以求识别。当一个未授权的视频文件与Vobile数据库中受版权保护的视频内容确定为匹配时,该视频将被过滤或删除。此外,央视国际在寻找转播合作伙伴时,也要求对方能够“拦截”非中国大陆和奥运地区的IP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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