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少年LR君
2008年5月9日,在日本京都府警高科技犯罪对策室,在SUNRISE为首的六间动画公司联合提供线报,通过直接监控当地ISP,以“涉嫌违反著作权法”逮捕身处神奈川县及广岛县等地的三名白领职员与学生。该三名涉案人员年约20岁~40岁,被指违法使用P2P匿名共享软件“Share”,在网络发布时下最新动画与软件内容。这是SHARE这个P2P匿名共享软件诞生以后,日本全国首宗的法律起诉。
数据监控协助破案
此次事件,轰动了全世界的网络用户,不亚于近期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一件国际大事。日本国民论坛2CH就该事件引发接近数十万条相关讨论信息,在版权法例健全的国家,因非法传播版权著作媒体而受到逮捕的事件并不是首起,但为何此事件会引起如此大的轩然大波呢?
答案就是因为SHARE这个匿名P2P共享软件。SHARE是日本国内开发的一个共享软件,其特征在于其可以将用户分享的文件自动分割成多个部分,并同时将每个部分以不同的虚假IP以SHARE为终端向其他用户以P2P方式分享,以现时的解析软件在互联网上根本没法追踪到SHARE分享内容的源头,一旦多个用户完成分流,文件分割后的虚假IP更加会以几何级数递增。其超高的用户隐匿性,让SHARE成为网络世界资源共享最大的保护伞。
为何警方能够从SHARE保护下逮捕了本次的涉案人员?难道是SHARE被破解?答案并不是这样,SHARE并没有被破解。这次警方用的是最基本的方式——网络供应商的数据监控。无论怎么产生虚假IP,但是IP接入与传输速率的物理现象是不可假冒的,任何文件都会按照一定比列的数据传输速率进行数据传输。鉴于日本SHARE的大规模P2P分享。一ISP服务器的突然多个IP接入,传输速度暴增,只要在输出端口上加入版权方提供的内容传输速率分析软件,只要符合速率比列,一切伪装都无所遁形。警方直接从网络供应商获得用户登记地址,直接逮捕涉案嫌疑犯。本次事件的发生,表示了网络世界资源共享的最大保护伞破灭。纵使事件后仍有新番动画的片源流出,但在速度与数量上已经大为减慢,只要版权方提出检控,分享者最终难逃法律责任。但这次的破案方式引来了本次事件最严重的争议。ISP监控将彻底破坏网络私隐。传闻在日有团体自主性集资1000万日元控告网络供应商侵犯隐私条例。
分享软件内容惊人
笔者也曾用过一些非匿名的分享软件,发现某些分享方的分享内容夸张得惊人:从工具软件、音乐、电影以至游戏一应俱全,数据量接近3T,分类清单详细明了,如果这些版权物以实际贩卖获取的话,费用估计达到50万元人民币。但只要安装了分享软件就可以不费分毫获得,所以网络P2P分享版权物是造成日本出版业崩溃的其中一个主因。但根据买卖双方的必然性矛盾,这只是管制措施落后于科技发展的过渡时期,是否“根本性犯罪”还有待考究。
出版媒体本来就是复制出来的东西,其分别只不过是复制品是否能为制作方带来利益而已。就算成功全面禁止网络分享,非法复制也只不过是回到上世纪90年代模式。但是本次事件引申出来的并不是简单的“买卖双方必然性矛盾”,而是20世纪开始的人类革新时代——网络时代,网络这个世界中保障自由与私隐的黄金时代,至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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