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海) 湖南男子屈某在重庆一数码网站付款购买了一款手机,对方送货时索要押金,交了押金后屈某还是没见着心仪的手机。昨日,屈某向重庆市消委投诉,由于涉嫌诈骗,此事已移交警方调查。
今年20多岁的屈某是湖南衡阳人,在湖北黄冈工作。今年4月,屈某在重庆一数码销售网站上花了1590元购买一部诺基亚N99手机,网站的业务员承诺2天内送货上门。但是两天后,对方打来电话要屈某缴纳3000元的押金才能送货。
屈某说,他不愿缴纳所谓押金,就多次找到当初销售手机的业务员,但是对方一直不理睬。4月30日,屈某再次联系上该网站,对方却称原来的业务员已经辞职了,如果要手机仍需要缴纳3000元的押金,如果不要,屈某付的1590元也不退了。屈某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与网站妥协,双方商定汇1000元押金,两天内送货,并由送货人退还押金。
两天过去,屈某与送货人联系,却又被告知必须缴齐3000元押金才能送货,也就是还须汇2000元。这时屈某才意识到被骗了,立即向重庆市消委投诉。
市消委提醒消费者,所谓的押金只是对方骗钱的一个手段而已,网上购物如对方以公司的产品是走私产品,担心买方是某个部门的执法人员,拒绝买方去公司或当面交易,对方多半是一个空壳公司。另外,在付款时尽量不要将钱汇往对方的私人账户,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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