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高管持股满18个月才能全部解锁
-新快报记者 吴谭 实习生 陈昊旻
为防止中小企业板变成“套现板”,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严格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统计显示,自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中旬,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有30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及亲属大量减持自家公司股票,共计变现近6亿元。而中小板“诚信档案”也显示,至1月中旬,在102家“小非”已解禁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占到三分之一的公司高管及亲属大量减持自家股票。中小板因此被戏称为“套现板”。为此,深交所再次规范中小板高管的套现行为。通知首次要求将高管买卖股票的比例限制写进公司章程:上市公司高管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同时,上市公司高管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上述承诺。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高管离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上市公司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自上市公司向深交所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将全部予以锁定。而且,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根据通知,离任高管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期满,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才能全部解锁。解锁股份在上市公司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满六个月及满十八个月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上市交易。另外,通知的规范范围还扩大至高管的配偶。根据通知,高管的配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都不能买卖股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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