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网上风行的‘点对点’下载软件,已成为正版商们的公敌,这些软件可以帮助诱使网友在无意间成为盗版影片、歌曲、软件等的传播者”。昨天,市一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喻志强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在我国大陆地区还没有针对网民个体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案例,但去年,在我国香港地区已有人因使用BT这种点对点技术上传电影而被判刑。
香港已经有判刑先例
据介绍,2005年10月24日上午,香港屯门法院判决,香港一网名为“古惑天皇”的网民陈乃明,在屯门寓所内,以计算机软件BT点对点技术,非法上传《夜魔侠》、《选美俏卧底》及《宇宙深慌》三套侵权电影到互联网上让人下载,违反了香港《版权条例》,侵犯了三部电影的版权,对电影版权所有者造成了侵害,从而构成刑事犯罪,其“分发侵权物品、损害版权持有人”的罪名成立,被判处3个月监禁。
据悉,这是全球首次有人因BT上传侵权而被法院定罪。
尽量规避BT下载风险
据喻庭长介绍,目前,网上最流行的P2P下载软件为BT、迅雷、电驴,这三款软件都是一边下载的同时,一边上传,如果你正在下载一个盗版的电影,那么在你不自觉的情况下,就变成了盗版的专播者,“而这是由该类软件的特性造成的。”
随后记者经过查询,BT,英文全称为“BitTorrent”,中文直译“比特流”。它是2001年出现的点对点 (P2P)文件传播系统,是一种被不断改善并趋于“完美”的脱离服务器的下载软件,使在线者大大提高了下载速率。
那么,网友在使用这些软件时,如何规避侵权行为呢?对于这个问题,喻庭长介绍说,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于BT这样的软件,网友可以通过软件的设置项,控制正在下载的资料上传。本报记者 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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