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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唱片公司称两网站为侵权录音制品传播提供便利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四家唱片公司将百度、搜狐诉至法院,以侵犯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索赔1.16亿元。
起诉百度的是环球、华纳、SONY三家唱片公司,三公司共索赔6350万元。起诉搜狐及搜狐旗下搜狗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是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索赔5250万元。
4唱片公司认为,百度和搜狐的音乐搜索服务为侵权录音制品大规模传播提供了设施和便利,客观上参与、帮助侵权录音制品在互联网上传播。网络上所谓的“免费”流行音乐基本上是未经授权的侵权录音制品,被告应当预见音乐搜索服务所造成的侵权后果。
4唱片公司称,从百度、搜狐引擎的设计、开发、运作来看,被告有能力但未在搜索结果中排除侵权录音制品,在明知所链接的音乐制品侵权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制止侵权录音制品传播。这都说明被告积极参与、帮助侵权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具有明显主观过错。
一中院已向两网站发出应诉通知,被告方尚未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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