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与几个月前流传到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深圳高新协)秘书长黄云手中的一份“民间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只有细微的差距:
按照意见稿对备受关注的创业板“门槛”问题的界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满足“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的必备前提下,历年收益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A,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B,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并保持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与“意见稿”相比,“民间版”的出入仅在于B条件的数额差距,前者约定“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而民间版本的要求为“300万”。
标准上的细微差别,并没有影响深圳高新协新近出炉一份《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资源(创业板)调查》的权威性,该调查根据此前创业板门槛民间版A、B两条件的界定,厘选出了符合条件的276家企业。
“考虑到我们采用的是2006年的经济数据,2007年企业收益普遍增长,所以基本上B条件标准差距对调查结果的影响可以忽略。”黄云说,“我们对企业净资产作的统计没有将企业的无形资产计入考虑,并且统计中剔除了已经上市的企业和上市意愿不强的外资独资企业。”他同时认为,相比深圳市政府此前公布的约有“2000家”候选创业板公司的笼统数据,“276”挤掉了相对不实的水分。
与此同时,创业板的胎动像一剂春药催生了全国各地政府挖掘本土上市资源的热情,不仅有天然优势的浙江投注了相当多的精力,海南、山东、河南等地亦明显不甘人后,一场围绕创业板的选秀全面拉开。
“上市资源”军备竞赛
据深圳高新协介绍,此份《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资源(创业板)调查》是受深圳市科技局所托组织的专题调研。据了解,此前的一年时间里,各种粗糙的数据影响了深圳市政府培育上市资源的明确性:
最早的,也被引用得最多的一个数据即市贸易工业局披露的“2000家”。“这个数据实际上只是简单地按照企业的销售额和净资产规模做的初步统计。”深圳市科技局人士分析说,这些单一的数字很难反映出创业板的几个核心问题:
首先,2000家企业中哪些企业有真实的上市意愿?——“一般外资企业基本没有上市的意愿,这个可以剔除掉。”上述人士说。
其次,如何分辨并剔除那些有规模但欠成长性的企业?创业型公司的标志之一就是高技术、高增长,“规模达到了并不能说明它有持久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成长性”。该人士说,除了考虑经济数据之外,还要把以上两条纳入,才能真实判断出各地上市资源的“含金量。”
于是,深圳市高新协另起炉灶,针对科技型创新企业进行了一轮新的选秀。
但显然,在上市热情的作用下,更多的地方选秀草草出炉,尤其是在创业企业较为密集的三地——浙江、深圳、中关村,最近几日均由其金融办、证监会以及贸工局等官方部门高调主导下,纷纷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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