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一年来,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和媒体发布环节的治理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活动主体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虚假违法广告的重要出口是媒体。为把好媒体关口,工商总局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的通知》,加大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查办力度。
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部分发布不良药品广告的频道、频率、报刊受到处理,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大众媒体发布不良药品广告现象明显减少,清理工作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和积极支持。工商总局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检查发现,省级卫视频道电视药品广告违法率0.54%,比第二季度下降一个百分点;都市类晚报药品广告违法率27.51%。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2月29日,全国工商机关共监测、清查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21339条,责令停止发布11122条,责令整改3444条,向有关部门通报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的网站6090家,通知有关部门关闭网站199家,责令停业整顿130家。
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