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和信产部日前联合发布56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内容包括从2008年1月31日起,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等内容。
这个还没有相关细则的新令,引起了业界对当前网络视频企业生存现状的猜想和疑问。其实不少之前困扰我们许久的问题,或因新令而产生的问题,却发现可以通过仔细琢磨新政,再结合产业现状分析,从细嚼慢咽中得出一些答案。
岁末年初,正当视频网站因多起“视频事件”在网上演绎得如火如荼时,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一纸56号令横空出世,给其打了针镇定剂。56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2008年1月31日起,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互联网视频网站经营需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号令,业界对视频网站的未来掀起了一片疑问,当前民营的视频网站都要面临关门?以后的网络视频到底能播什么?而受监管的广大视频网络企业,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表示在“等待”,国内某视频网站老板认为,对于抗风险能力比较强的企业来说,这个规定是件好事情,“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样一来,充分的市场竞争可能会被破坏,但相对于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所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来说,加强监管肯定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说56号令的下发让视频网站有点措手不及,那么对于之前已经或打算在此行业投出上亿资金的风投企业来说,这纸号令也是一个紧急命题。优酷等视频网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的出台对业内部分正在投、融资的项目会有一定的影响,它无疑在某种程度上为投、融资项目增加了一道新的门槛,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观望”的情绪。但对于投资领域来讲,投一个项目并不是一锤子买卖。
在各方的讨论声中时间飞快地过去,如今离号令实施只剩半个月的时间,如今各大网络视频企业可以做的也许就是尽快解读好政策,加快速度在新政实施前作出“对策”。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彭梧
传播内容能够“播放”均受监管
焦点1 监管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困惑解读】
这一条规定所表明的监测范围显示,主管部门出台56号令,其实并不只是为了“监管视频网站”,受监管的很大程度上是所有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视听内容”和传播方式,视频网站不过只是其中一种而已。通俗一点的理解,无论打着什么旗号的互联网企业,凡传播内容“能够播放”,就应当接受56号令的管理。
【产业透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直接从事网络视频行业的企业达500余家,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如此巨大的从业者大致分为四类,第一是依托传统广电资源,以流媒体直播、点播方式传播传统电视台、电台节目的“××电视台网络版”,如央视国际和凤凰网;第二类是视频聚合社区,如优酷、土豆;第三类是以PPlive、QQlive等客户端软件为载体,提供在线视频节目直播或点播服务的企业;第四类是提供下载服务的视音频文件下载网站。除第一类企业往往具备国企身份之外,其他三类均大多数为民企身份,同时往往吸引了大量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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