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公磊、李京华)网络游戏玩家刘先生以游戏经营者没有尽到防护义务,造成其游戏装备丢失为由,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其丢失的游戏装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刘先生介绍,2007年5月,他注册账号参加了搜狐公司推出的一款网络游戏。2007年12月31日,刘先生发现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丢失价值3万元左右的游戏装备。刘先生认为,搜狐公司作为网络游戏服务商,应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由于其没有尽到防护义务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搜狐公司提供证据显示,该公司对刘先生账号所对应角色的虚拟财产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因为违反义务造成刘先生的虚拟财产损失。同时刘先生在虚拟财产丢失前,曾经有丢失记录超级密码和邮箱的记事本、将其账户和密码告知他人代为充值、在网吧进行网络游戏等行为,这都有可能造成账户及密码的泄露。在搜狐公司既不是盗取主体,也没有因为履行义务不当而造成刘先生虚拟财产被盗的情况下,作为网络游戏经营者的搜狐公司已履行相应义务,不应对刘先生虚拟财产的损失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