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表示,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证明,服务于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对于中国的资本市场,证监会未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适时推出创业板、做好股指期货推出的准备和融资融券试点。
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力度。中小企业板设立四年多来,对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引导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创业板制度的设计上,要探索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的新市场,增加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覆盖服务能力,完善中小企业板,适时推出创业板,扩大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方式。
三是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着力解决债券市场发展瓶颈问题。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完善交易所市场产品结构。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要做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和股指期货推出前的各项准备,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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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不急申报融资融券业务
证监会将发布相关细则
信报讯(记者)昨日,《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受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的闸门正式打开。不过,由于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仍没有明确,券商对于递交申请的态度有所分歧,部分券商表示并不急于递交申请。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从12月1日起可按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开展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的书面材料,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虽然目前万事俱备,但是部分券商则表示不急于递交申请。“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仍没有明确,游戏规则还没有出台,现在就算递交了申请也没有什么意义。”业内人士表示。
实际上,证监会早在宣布将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工作时就表示,证监会还将发布相关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公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审批内容、格式、标准和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受理、审核和专家评价制度。待通知发布之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就可以递交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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