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王歧丰) 昨天,市民马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有人在网上发布订购烟花爆竹的信息。发布消息者告诉记者,要到腊月廿四才开始正式销售,想提前了解市民的需求。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尚无明文禁止此种行为。
昨天,市民马先生反映,看到有人在网上发出订购烟花爆竹的信息。据其了解,烟花爆竹要到腊月廿四才能销售,而且禁止网上售卖。记者与信息发布者李先生取得联系。李先生表示,他已经申请2009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资格,但要等到过了小年才能正式开始卖。在网上发布信息,是想提前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我现在不卖,但有人打电话来我会记下他想要什么烟花,等来了货通知他。”李先生说,届时,订货超过1000元的消费者,他将免费送货。
对于违规的质疑,李先生表示,市烟花办禁止网上销售非法烟花,而他售卖的都是从指定厂家进货,不是违规行为。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取得销售资格后,只是在网上发布订购信息,没有进行销售的行为,并无明文禁止。线索: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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