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网瘾被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据《人民日报》
□网瘾人群
大学生占一半最小者仅两岁
“中国治网瘾第一人”、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陶宏开介绍,目前网瘾人群正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向大学生群体延伸。他说,在他最初接触的有网瘾的孩子,90%为初高中生。而现在,大学生上网成瘾者已占到一半,网吧已将大学包围。二是向低龄化发展。他称自己接触到最小的有网瘾孩子竟然只有两岁。 据《重庆晚报》
网瘾精神病暂不影响司法审判
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出台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刚一面世就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质疑声四起,在不少网友岌岌自危时,有人已将此标准当做一块“免死金牌”。
据媒体报道,四川一青年胡安戈沉迷网络3个月,偷父母的钱用来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感到无颜面对父母,竟荒唐地选择毒杀父母,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成为胡家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胡安戈沉迷网络,糊涂毒杀父母被鉴定为患精神病,则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到限制。他们随即向法院寄出一份申请,请求对胡安戈沉迷网络毒杀父母时是否患精神病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这也成为全国首份此类申请。
"网瘾精神病”能免刑责吗?《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而其他的精神病患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仍然是严格依据有关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律规定进行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建秋说,“由一家医院制定的这样一个标准并不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影响,也不会左右判决结果。将网络成瘾认定为精神病影响到定罪量刑,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质疑1 如获批是否将成全国标准?
据主持此项标准制定工作的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医学科主任陶然介绍,该项标准目前正报批国家卫生部,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程序还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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