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雷丹报道 因管辖权异议,市民黄维领状告百度公司的案件还没有开庭,身为律师的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维权。昨天,他通过快寄向工商局递交了行政投诉状,他质疑百度违法发布广告,认为其“竞价排名”业务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因怀疑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点击量有“水分”,作为客户的黄维领律师要求网站提供具体消费明细被拒后对百度提起了诉讼。黄律师告诉记者,百度公司于2001年开始在自己的网站上推行“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等多种网络广告业务,并自行制定了收费标准。他在2005年参加了此项“竞价排名”广告业务,不过,百度深圳分公司一直没有出示“广告经营许可证”,且与他签订的是网络服务合同。
黄维领律师表示,“我从工商部分的注册信息中查询到,百度(中国)公司和百度深圳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广告,也就是说百度公司如果没有另外申请此项业务就不具备广告经营资格。百度公司一直以‘竞价排名合同’的形式规避广告活动的实质,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对此,百度深圳分公司的一位业务主管对记者的采访表示:“相关广告经营许可证在公司总部那边,分公司的员工没有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