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邓晓红)东莞市寮步某网吧因侵犯电影的网络传播权被起诉,最终被判赔偿3.5万元,但网吧方面拒不执行判决,近日被东莞中院强制执行,网吧老板因拒不执行判决多付了3万元。
网吧败诉后拒不赔偿
据了解,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做市场调查时,在东莞市寮步某网吧的局域网服务器内,发现存有两部他们出版的电影《无极》和《杀破狼》,于是就以侵犯电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网吧告上法庭。
今年8月份,东莞中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要求网吧立即停止侵犯《无极》和《杀破狼》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将这两部电影从局域网服务器中删除,同时要求网吧在判决生效5日内赔偿3.5万元。判决生效后,网吧方面并没有自动履行赔偿义务,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遂向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1日,执行法官前往该网吧送达执行通知书。因当时该网吧负责人韩某不在场,法官就电话联系韩某,韩某遂指示网吧工作人员代签相关法律文书。但直到9月24日,该网吧老板韩某在法官到场时,仍拒不签收强制裁定书和查封清单。由于韩某拒不执行判决,而且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对该网吧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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