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拟出台新户外建筑物天面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收益将公开拍卖
建筑物天面属公共资源还是私人财产引发争议
文/记者陈昕宇
图/记者陈枫
禅城区现拟出台新《户外建筑物天面广告管理实施方案》,对现时天面广告“脏乱差”现象进行进一步规范。新方案规定,在建筑天面设立非本单位经营性质广告牌的,需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出让,出让所得业主与政府六四分成。此拟定细则在广告界引起极大争议。
佛山市广告协会秘书长关晓华表示,此规定一旦实施,户外广告牌价格将极可能被人为炒高,这对佛山200多家以户外广告为主要收入的中小型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个坏消息。据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由于部分细则在业界引起争议较大,最终出台的方案不排除会作出调整。
方案
经营性广告牌所得业主不再独享
为整治目前户外广告市场种种不规范现象,禅城区目前拟出台《禅城户外建筑物天面广告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某政府部门是户外广告经营统筹管理单位角色,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出让工作。
1.经营性广告拍卖收益分成
方案规定,单位、住宅楼宇的楼顶设置经营性质的户外广告属于非本单位经营性质广告牌,需通过公开拍卖形式面向社会出让,出让所得业主与政府六四分成。“方案认为户外广告是城市资源的一种,出让收入业主与政府六四分成是对城市资源有偿使用的表现。”有关人士表示。
2.非经营性广告牌也要缴费
单位、企业在自身建筑天面设置宣传本单位、企业形象、产品、信息广告牌属于非经营性质广告牌,必须委托有发布广告资格的广告公司进行建设、更新、维护,不得自行建造、发布(广告公司为建筑物业主情况除外),并通过挂牌形式进行出让,出让所得由业主与政府进行六四分成。
挂牌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政府分成部分底价暂定为0.1/平方米/天,出让金按挂牌约定时一次性缴清。(以100平方米的广告牌为例,政府每年分成部分为3650元,出让3年,即一次性缴纳10950元)。
业主预测
现有广告牌价格至少上涨四成
拟订方案近日引来各方高度关注。有商住楼的业主对方案表示欢迎,业主陈先生认为,尽管要与政府分成,但经过市场拍卖后可能现有广告牌收入会更高。
陈先生以其在汾江南路城门头位置的一块200平方米的广告牌为例,现出让价为12万元至15万元,租期5年。而方案实施后,为保证该块广告牌收益,陈先生将会预先将给政府的40%费用算在保底价内,即这块广告牌的底价估计在17万元至21万元之间。
“四成仅是保守估计,按照以往广告牌经验,有可能会拍出天价。”一家广告公司总经理梁先生表示。据介绍,佛山大道人行天桥广告位在2006年时参与拍卖,佛山车城地段的天桥广告位就拍出86万元的“天价”,比起拍卖底价高出72%,令当时参与拍卖的广告公司负责人大吃一惊。
业界担忧
九成广告公司可能陷经营困境
“由于户外广告牌的拍卖所得是一次性交给政府和业主的,相对于现在按年分期付款的方式,广告公司的一次性投入更大。”某广告公司梁总经理表示,业主将成本转嫁到广告公司后,广告公司又采取提高广告费的方法,将成本转移给客户,但客户不一定会接受,当广告牌空置无法收回成本时,广告公司将面临严重的经营危机。
佛山市广告协会秘书长关晓华表示,该方案一旦实施,佛山市以户外广告为主要收入的200多家中小型广告公司,有九成面临经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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