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网(ChinaByte)8月6日消息 针对北京工商局近期出台的网店新规,著名学者,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体改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建议,对于网络零售这样的新兴产业,政府应该为其开辟“经济特区”,不能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
夏业良说:“国家从政策上能不能先给网络零售一些特别的优惠和支持。这个思路30年改革开放经常适用于特区和新兴的行业,给某些特别的产品给一些特殊的支持。网络零售业在目前为止发展速度、占的比重不够大的情况,我们能不能免税?凭什么免税,因为你想鼓励他更快的发展,将来零售额更大。对于新注册商家在三年之内免税不是不可能做到的。”
其实,世界各国对现在还处于微型经济状态的网络零售,都开辟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世界》总编赵廷超多年来一直从事信息化研究和推广工作,他说:“所有的国家都有一个基本原则,不去管理微型经济。微型经济本身不应该管理的,如果达到规模经济,也应该按照传统方法纳税。像卓越、当当每年销售6个亿,一样会缴纳所得税,当微型经济成为一种规模经济,一定会成立自己的公司去工商注册,这个时候员工要上保险,他们会自己制订一些规范出来。”
其实,相关国家部委一直在对个体经营开辟“经济特区”。7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两部委说明,“此次实行收费优惠是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通知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也是符合国家十七大提出的“以创业促进就业”战略。
而开网店的群体中,有相当数量的学生、残疾人和失业人员、退役士兵,他们通过网店自力更生,解决生计问题。国家同样要对他们进行保护,而不是用网店新规这样的法律扼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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